5、廢棄潤滑油元素鈣、鋅、磷 世界上一些地方將使用過的潤滑油(ULOs),如失去功能的車輛曲軸箱油加入到燃料油貯存罐中已有25年以上的歷史了。從陸地上收集的ULO作為燃料油的混合成分,如果沒有相應的環境法規,可能為將其他廢物加入到渣油油罐中提供一種途徑。ULO有可能是組成變化非常大的物料,如上所說,它主要由使用過的曲軸箱油組成。這種油含有大量的清凈劑和抗磨添加劑。清凈劑主要是鈣基,抗磨添加劑通常是鋅-磷化合物,有些不含鋅。因此本標準設定限值的原則是:如果鈣和鋅或鈣和磷兩組元素中任一組高于規定的限值,則認為渣油含有ULO。考慮不含ULO時燃料油中這些元素的基礎量以及試驗方法的再現性,所選擇的鋅、磷、鈣的限值設定了一個盡可能低的量,而不是將這些“指紋”元素含量上限值設為零。根據大量的統計報告,這些元素的組合將基本不會錯誤識別ULO。燃料油應不含ULO。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認為其中含有ULO: ① 鈣>30且鋅>15; ② 鈣>30且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