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標準】9月20日,全國無線電計量技術委員會發布了《電平振蕩器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為了使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能廣泛適用和更具可操作性,特向全國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意見反饋郵箱:mtc5@nim.ac.cn
電平振蕩器主要用于通信設備的生產、測試、安裝與維護,以及電力系統高頻信號的傳輸測試,并廣泛用于科研、生產中的電平產生。
電平振蕩器一般采用差頻原理工作,輸出的正弦波信號經內置輸出衰減器調整至所需電平;通常可分為指針式電平振蕩器和數字指示式電平振蕩器兩種類型,同時具有平衡和不平衡兩種輸出端口,此外這兩種輸出端口還可以選擇多種輸出阻抗以適應不同的阻抗需求。
本規范依據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和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編寫。
本規范是JJG 374-1997的修訂。與JJG 374-1997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本規范主要變化如下:頻率上限從100 MHz擴展至150 MHz;根據電平顯示方式的不同細化了相應的技術指標和校準方法;增加了不同輸出阻抗下的不平衡輸出電平測量的校準方法;校準所用儀器由專用儀器改為通用儀器,同時修改了0 dBm電平、表頭刻度、衰減、輸出平衡度的校準方法;刪除了回波損耗的校準方法;附錄中給出了輸出電平的不確定度評定方法示例。
依據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在組織架構上包括引言、范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和附錄等內容。
本規范適用于頻率上限為150MHz的電平振蕩器的校準;傳輸測試儀中發送部分的校準可以參照執行。(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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